1.全體合伙人簽署的《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指定聯系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4.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編號(在申請書中填寫);
5.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原件1份);
6.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可以進入《在深圳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設立登記所需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閱讀。
7.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適用于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情形);
8.執行事務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9.與外國合伙人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資信證明(僅適用于外國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的情形);
10.主要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材料(在申請書中填寫);
11.全體合伙人對各合伙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原件1份);
1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原件1份);
13.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原件1份);
14.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以上就是“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設立登記所需材料?”全部內容,若有不明白之處或者想了解注冊深圳公司的可以右側咨詢客服或者撥打4008-617-099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