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擴大到一定規模,一般都會選擇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有幾種形式,如: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等,現在已經沒有辦事處這個稱號,那么我們的企業在設立分支機構時,是選擇分公司好呢還是子公司?讓我們先來看看子公司與分公司有什么主要的區別!
1、子公司由公司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應當符合《公司法》中規定的對公司設的立條件以及投資方式的要求;
2、分公司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的范圍向當地的工商機關申請開設,一般屬于設立公司分支機構。
1、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公司名稱、公司章程以及組織機構,并且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公司章程以及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1、一般母公司對子公司不直接控制,而是通過任免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作出投資決策/決定等方式達到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目的;
2、分公司的人事、業務、財產受總公司的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經營范圍之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1、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是以子公司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相應責任;
分公司是由總公司直接管理,法人是統一的;子公司有自主經營權,法人是獨立的。之所以現在有很多子公司,是因為隨著企業的發展規模不斷擴大,尤其像你現在的狀況,總公司和分部相隔較遠,不能長期跑,可以成立子公司,說白了成立子公司的最終目的就是子公司出了什么事,和總公司沒關系。因為他有獨立的法人;
(華鑫峰建議:如果公司的人力資源、財務資源都比較完善和充裕的情況下,還是建立分公司,以便直接管理。子公司只做備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