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是代表著公司的,不同的印章有著不同的用途。比如說公章、合同章、財務章,對應著不同的用途。那么,公司注冊下來后,就一定是需要進行刻章嗎?刻章是需要進行備案的嗎?對此,下面就來詳細講一下。
首先要明確的是,公司注冊下來,只要是有用途,或者是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都是需要去刻章的。因為沒有印章,很多事項的辦理就無法完成,像簽訂合同。
刻章,就一定是需要到公安局備案。公司刻章需要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并做好備案登記手續,如有舊印章也應當按規定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規定:
國家權力、黨政、司法、參政議事、軍隊、武警、民主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等機關、團體的各級組織、機構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發機關的印章管理部門開具公函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然后,公司申請刻章需提交的資料如下: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申請書一份。
4.分支機構須在申請書上加蓋總公司公章。
以上就是關于公司注冊后,是否需要刻章備案的相關內容。對此,要是您還有什么其他方面的問題想要了解,或者是在公司注冊上遇到了難題,不知道怎么進行解決的話,都可以找我們華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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